为做大做强实体经济,繁荣现代服务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支持制造业倍增和服务业繁荣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产业发展政策50条》),并经2022年4月20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产业发展政策50条》现已正式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一、制定背景
制造业和服务业在经济发展和稳定就业中起着骨干支撑作用。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产业倍增和服务业繁荣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吹响了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的奋进号角。为激励企业加快发展,优化完善产业扶持政策,在系统深入分析我市制造业和服务业运行形势、广泛听取各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对包括《关于推进市区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通政发〔2018〕50号)在内的17个产业政策进行了分析梳理、优化整合,对交叉重复的予以归并、对引导性不强受益面窄的予以取消,重点聚焦制造业和服务业,出台了《产业发展政策50条》,与去年出台的科技、人才、金融新政共同组成了支持产业持续稳定发展的政策体系,为企业提供多维度、全生命周期的支持。
二、主要内容
《产业发展政策50条》一共分为六大部分50条具体内容,与以往产业政策相比,主要特色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鼓励项目投入和支持“智改数转”
注重项目引领,鼓励企业加大设备投入,对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项目,按设备投入额分类分档予以资助:对一般性项目给予15%的补助,对集成电路、高端装备、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给予20%的补助,对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给予25%的补助,金额最高可达1亿元。对总投资5亿元以下“专精特新”等高质量制造业新开工项目的支持,按设备投入额的20%予以补助,补助金额最高可达4000万元。对特别重大产业项目、重点企业的引进和培育,如集成电路等投资巨大、技术先进的项目,可以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支持。
此外,按照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对企业“智改数转”给予全方位、全过程的支持。在准备阶段,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通过政府采购为重点工业企业开展“智改数转”免费评估诊断服务,破解企业“不愿转、不敢转、不能转”的困境。在实施阶段,加大对重点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减轻企业成本负担。对500万元及以上的智改项目,竣工投产后按新设备购置额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对制造业企业实际投入200万元及以上建成运行的工业互联网软硬件项目,按确认后的开票金额1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在提升阶段,通过鼓励企业实施数字化品牌创建,对标部、省两化融合、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试点示范相关标准,进一步明晰发展方向。
(二)培育壮大重点产业集群
聚焦重点领域,结合我市实际,针对四大产业分别制定专项奖补政策。在支持高端装备产业集群方面,为了进一步突出原创性,强化我市高端装备制造能力,对被定为首台套国家、省级重大装备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在支持信息技术产业集群方面,针对我市在集成电路设计上的短板,重点鼓励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发展,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开展的流片验证,按照单款产品首轮流片费用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同一企业每年支持上限为500万元。对企业租用eda设计工具软件或购买eda设计工具软件,按照不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租用费的50%或购买费用的30%给予资金补助,最高补助金额分别不超过100万元或300万元。在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方面,从鼓励研发、接轨国际、做大做强三个方面给予医药企业资助奖励,经测算,市区生物医药企业一项创新药从研发到获证最高可获得2800万元奖励,改良型新药从研发到获证最高可获得1400万元奖励,医疗器械获证最高可获得300万元奖励。在支持新能源产业集群方面,进一步加大补贴比例,除了刚才介绍的总投资5亿元以上新能源项目按设备投入额给予25%补助外,对新能源产业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竣工投产后按新设备购置额的15%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
(三)推动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
一是为推动软件人才集聚,对人数递增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根据软件工程师数量进行奖补。二是对新落户的从事知识密集型信息技术外包(ito)、知识流程外包(kpo)类业务的服务外包企业,吸纳从业人员规模超过50人且每年度均递增的,给予第一年5000元/人,第二年3000元/人,第三年2000元/人的奖励。三是进一步加大了对服务业项目的投入奖补力度,对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科技服务、工业互联网应用(现代物流2000万元及以上)等制造服务业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500万元;对实际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工业设计等服务业创新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增加了对外资引进和外贸进出口的奖励力度。对当年实际到账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予以奖补,制造业项目分档奖励6‰-8‰,最高奖励500万元人民币;现代服务业项目分档奖励2‰-4‰,最高奖励200万元人民币。同时对保持外贸增长的县(市)区给予奖励,全年出口每增长1亿元奖励5万元、进口每增加1亿元奖励2万元。特别是加强高技术产品出口的扶持力度,每增加1亿元奖励15万元,用于各县(市)区支持外贸企业发展。在支持公共海外仓建设发展方面,对正常运行的省级公共海外仓每年给予100万元支持,连补三年。
(五)创新完善资金投入方式
充分发挥市产业投资母基金在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基金在投早投小、扶持创新上的引导作用,打好天使类、创投类、产业类等基金“组合拳”,市、区联动并吸引头部投资机构、撬动社会资本,构建全生命周期基金支持体系,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支持不同阶段企业发展,助力板块围绕优势产业链进行项目招引。
(六)加快项目审核兑现进度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对市级认定类资金项目实行“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让惠企资金快速直达企业。审核类项目由市主管部门按月组织申报、审核,进一步提升资金兑现效率。同时,对参与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的工业企业试行差别化资金扶持政策,鼓励先进,原则上a类企业可按110%的比例进行兑付。
三、落实措施
一是加快制定实施细则。各条政策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加快制定配套实施细则,明细政策的实施范围、操作办法、申报条件和办理流程,进一步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可行性,将政策红利尽快转化为经济发展的动力。
二是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方位解读《产业发展政策50条》,推动政策直通基层、直达企业,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切实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三是持续优化涉企服务。紧紧围绕我市“招商引资突破年”“营商环境提升年”“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行动,主动靠前服务,强化企业联系帮扶,定期召开重点企业座谈会,了解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及时研究解决,回应企业关切。